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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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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檀”违建:限期拆除逾期强拆
  快报讯(通讯员 建轩 记者 孙玉春)昨天,快报报道了“紫檀雅居”部分别墅业主违规搭建,其中包括一局长家违规扩出200平米,引起了建邺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领导立即要求区市容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昨天上午,区领导、区市容局、房产局和兴隆街道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冒雨前往现场调查。

  据了解,去年11月19日,建邺区行政执法大队接到相关举报后,就前往现场进行调查,责令无法提供合法审批手续的业主停工,并下发了停工核查通知书,现场暂扣了作业工具。12月23日,区行政执法大队与兴隆街道又对正在违规搭建的120平方米的框架阳光房进行了强拆。

  有关部门表示,下一步,由建设规划部门进行违规建设认定,对认定为违规建设的部分,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拆决定书》。对已向房屋安全部门申请房屋结构变更手续的业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建设规划部门已认定紫檀雅居住户违规搭建的情况,依据《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责令其限期拆除,如逾期不自行拆除,将对其进行强拆。同时,区市容局、房产局和属地街道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物业和小区内部的监管,对违规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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