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记者 尹晓波)市民祝小姐今年1月刚买了房,昨天接到银行电话让她赶紧办理公积金贷款,因为近期南京公积金将对“二次贷款”停止发放。不过,昨天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这个说法,纯属谣传”。
祝小姐说,她2006年买了一套秦淮区60平方米的二手房,当时用过了公积金贷款。去年底将房子卖掉之后,今年1月初又买了一套面积大点的新商品房。按照去年10月10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新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
她按照规定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但昨天贷款银行告诉她,说“南京市的公积金将无法二次使用,近日就要出台正式文件,赶快找人提前审批”。
“没这回事啊!”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负责人予以了否认。不过,他也表示,这里面是不是有个“误会”:因为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从去年10月19日起,对于已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再次购房时暂时停止申贷省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