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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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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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出错 房子一下“老”了16岁
房产局同意赔偿,但赔偿多少是个难题
  从看房到查阅房产档案,再到买下房子,市民束先生从没怀疑过自己买下的这个二手房是建于1999年。直到去年9月份拿到房产证,束先生傻了眼,上面清楚地写明房子建筑年代竟然是1983年。房子怎么突然间匪夷所思地“老”了16岁?

  原来买回一套“大龄”房

  2008年,束先生在秦淮区菱角市看中了一套约50平米的二手房。因为房产证上并未标明房子的建筑年代,束先生担心有问题,于是和房主石先生一起到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调取了该房的房屋所有权(交易)登记审核表。表上房屋状况一栏中,建筑年份的确为1999年。

  有了行政机构的登记证明,束先生终于放了心,一次性付清了房屋的全款。此后由于一些原因,束先生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拖到去年9月份才到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办理。

  待到9月中旬,房产证办好了,当他高兴地把这个期盼已久的证拿到手时,立刻觉得被泼了一盆冷水:房产证附记中赫然标明该房建筑年代为1983年。

  一栋楼两个建筑年代

  去年国庆后的第一周,束先生找到了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综合管理科反映情况。

  “一位姓康的女科长接待了我,说下周再给答复。后来我又去了投诉科,一位老先生帮我继续跟领导反映。只是一直没有准确的答复。”直到去年12月,终于有了答案,“他们承认是工作人员疏忽,把房屋年代搞错了,这房子的确是1983年的。”

  但他在房产局了解到另外一个情况,更是奇怪。那栋楼一单元二单元的房子都是1999年的,而他所在的三单元居然是1983年的。“这不是搞笑吗?我用1999年房子的价格买了一套1983年的房子。我这以后怎么出手?价格肯定会大打折扣,这个损失怎么算?”束先生遂向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提出赔偿。

  昨天,该局党办工作人员说,事发后,他们已经追查到出错的工作人员,并已经做了内部处理。目前,房产局已经告知束先生,请他提出赔偿的标准,并通过法律程序来追偿,房产局会服从法院的判决。

  事情至此似乎已经解决,但问题又来了。到底赔偿多少?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宏分析,由于登记机关的错误导致损失,束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赔,但是这个损失量化的价值该如何计算是个难题,既没有标准,也不好评估。通常情况下,束先生这种情况最后可能由法官调解。

  对此,束先生称,不能再等待下去,决定走司法程序讨回损失。快报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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