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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协足协也该民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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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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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试水放开民间组织

  改革先锋深圳,又拉开了一项改革的大幕———对三类社会组织实施“无主管登记”。

  长期以来,中国对社团实施双重管理体制,社团必须先有业务主管单位,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深圳此次民间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的改革,使民间组织的发展令人期待。民政部肯定了深圳的改革方向,要求深圳继续先行先试,全面探索。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说,深圳的改革其实自2004年就开始摸索了,每次都是试探性地走“半步”,走了三个“半步”,才有今天的结果。她介绍,第一个“半步”迈于2004年,选择了行业协会作为突破口。那年成立了行业协会服务署,统一行使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各行业协会的人、财、物与政府部门全面脱钩,行业协会真正拥有独立的社团法人地位。

  当年,75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211名公职人员全部辞去在各行业协会、商会的职务,深圳的行业协会在全国最早实现了民间化。尽管民间化了,但此时的行业协会仍有主管部门,就是行业协会服务署。

  2006年底又迈出了第二个半步,撤销了行业协会服务署,成立民政局下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统一履行登记、监管、规范、培育、协调和服务的职能。如此一来,行业协会实现了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管理体制。2008年9月,深圳又往前走了半步,将“无主管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范围扩大,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实行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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