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8版:江苏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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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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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太高,“换购”行不行?
  这次省两会,民盟江苏省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开拓全省房产换购市场的建议”,“针对江苏省新楼盘、二手房、空置房存量不断增大,许多消费者无力购买住房,房产市场供大于求状况愈益严重的情况,建议借鉴南京市房产换购的成功经验,发挥政府调控和服务职能,开拓全省房产换购市场”。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因为房价的大涨,南京之前的换购做法也因为房主的反悔而不了了之。

  建议:降低购房成本,搞“房产换购”

  民盟建议由政府收购二手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收购的方式主要有“现金”、“要约”和“抵押”三种,其中“现金”是针对用作廉租住房的收购,“要约”和“抵押”主要用于拆迁安置房的收购。

  同时,将“投资型物业、高端住宅物业、经济适用房均纳入换购范围”,由符合条件的房产经评估机构评估,办理抵押贷款以支付新房首付款,同时享受开发企业提供的贴息等优惠政策,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挂牌销售,原房业主应将卖房差价收益50%上交政府专用账户。同时,建议“建立常年换购市场,在各市行政服务中心或有关房产担保置换公司设立专门窗口,常年一条龙办理换购业务”。

  调查:南京收购社会房作廉租房不了了之

  2008年底,南京市以政府名义收购1000套社会房源作为廉租房,当时提出第一批的收购目标是200套廉租房。2009年3月份,相关部门最终确定了37套房源作为意向性收购房源。

  结果呢?南京市房产局相关部门透露说,最终这37套房源也没有落实,因为去年以来二手房房价大幅上涨,不少房主“反悔”了,直接以高于收购价的房价在市场上出售了,最终也导致“房产收购”不了了之。

  有房产业内人士也表示,“房产收购”一说原来的出发点是“在楼市低迷之时,政府出手救市”,如果房价预期一直涨下去,成交量一直下不来,老百姓的房源也没有必要被政府的收购价局限死,况且如果收购的保障房分散在各个片区,政府部门今后统一管理也极其不便利,无形中也会加大管理成本。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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