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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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声”社评应该多些自下而上的表达
· 平视网民和新市长 拉家常似的对话可取
· 对代表、委员“敢说话”不该奉上鲜花
· 旁听会“形同虚设” 与媒体迟到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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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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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代表、委员“敢说话”不该奉上鲜花
  

  

  读完《现代快报》1月20日《代表委员们越来越“敢说话了”》的社评文,文中把代表委员“敢说话”作为两会民主氛围越来越浓厚的证明,并说明是以有“无冕之王”而称的采访两会记者共同的感受;文中还对代表委员在两会期间“敢说话了”的现象,持一种颂扬的调子,实在让人不敢苟同。

  人大代表基本职责明确规定: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经常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在人代会上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由此可以看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为选民说话是职责所系,不存在敢不敢一说。如果人大代表不能为广大选民鼓与呼,不能为选民的利益去抗争,那就是失职。不敢说话的代表,肯定履行不了职责,肯定是失职。

  按情理,选民们有权推选代表,就应当有罢免代表的权利。但现实中,有听说过代表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被罢免的,却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代表因没有为选民们说话而罢免的。因而,代表们说不说话、履职不履职全凭良心。但这个社会里,没有制度的制约,光凭良心是很难尽职的!

  负有监督重任的媒体、记者,对代表委员们“敢说话”奉上鲜花,是不是同一类型的失职?

  读者:笑傲江湖(请函告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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