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会是为了体现民主,在政策法令实行前,允许部分公众以旁听人员的身份,在法律范围许可的情况下,有分寸、有章法地参政议政,使关乎民生的议题,得到更宽泛“民声”,从而对民生争议问题形成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但如今个别旁听会似乎也出现了类似个别听证会之怪态。要么是旁听会成员意见得不到重视,要么就是旁听会的举办者是些非决策部门。这类旁听会对于公众合理意见、建议难以形成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
听证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企业与公众的关系;而旁听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政府相关部门与公众的关系。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可以理解;但政府举办的旁听会则不同,政府服务于民众、管理民众,倘若不身体力行征求合理民意,有可能将会陷入管理僵局。
快报在1月21日社论中指出:旁听会不会降低民主效率,反而会节省民主问政的成本提高民主决策的效益。媒体的呼吁来得迟了一些,应该在两会之前就出现。旁听会这一利国利民双赢之事,作为旁听会的举办部门有何理由不把它做好?新闻媒体有何理由不把它看紧?
读者:米辉(无锡市南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