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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路者发公告回应快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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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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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总代:“摆明排挤我”
探路者董秘:“这是他们的一种误解”
  昨日记者获悉,探路者在四川的总代理——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已向成都市中院提起诉讼,直指探路者涉嫌上市虚假陈述,不具备上市资格。

  四川总代理起诉探路者

  “对,我们确实已经向法院起诉探路者。”昨日,在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胡师雄的办公室,他拿出了由成都市中院送达的传票,以及要求双方提交证据的文件,证明成都市中院已正式受理这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预计将于今年3月4日正式开庭。”胡师雄说。

  除了法院的文件,胡师雄还拿出了一份剪报,上面记录着他与探路者营销副总裁冯铁林一起参与抗震救灾的往事,“说实话,要下决心起诉探路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探路者在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中,多次出现了成都新星的名字,从2001年开始,胡师雄开始代理探路者品牌。在代理期间,胡师雄的业绩一直很好,“从2004年至今,除了2007年外,我们一直都是探路者业绩最好的代理商。”胡师雄的说法在《招股说明书》中得到了证实,在2008年探路者的前五名客户中,成都新星排名第一,销售额达1218万元。

  代理权起纠纷

  然而,双方的关系却在2009年1月以后发生了变化。胡师雄告诉记者,2009年1月,成都新星与探路者签订了新的4年代理合同,并向探路者订购了900万的去年冬季的货品后,探路者却突然告诉他,他们将在成都开办两家直营店,“这两家直营店开办后,经常搞一些打折促销活动,给我们的销售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胡师雄说,在签合同和订货前,探路者并没有告诉他要开直营店,这造成了他的货物大量积压,损失惨重。

  不仅如此,令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的,是胡师雄发现探路者绕开他,直接和四川的二级代理商联系,“这摆明就是要排挤我,削弱我的代理资格。”随后,胡师雄又听说,探路者在四川的办事处也将升级为四川分公司,今后还会开设更多的直营店,这让他难以接受。

  “我和探路者交涉了很多次,但是他们一直都不愿解决,我只能选择对簿公堂。”胡师雄说,除了他外,重庆、武汉的总代理也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也都准备起诉探路者。他告诉记者,自己起诉探路者,是为了争取自己合法的利益,“探路者应该收回积压的货物,同时赔偿我们这么多年经营探路者的损失。”

  不过,对于胡师雄的说法,记者昨日未能从探路者方面得到证实。

  矛头对准上市资格问题

  而对探路者的起诉,胡师雄并没有将焦点对准双方在代理权的纠纷上,而是将矛头对准了探路者上市资格的问题上,“在《招股说明书》当中,有很多虚假信息。”在招股说明书的第288页,探路者列出了在成都的7家直营商场店,“实际上,这7家店根本都不存在。”胡师雄说,在这7家店中,有一家在“春熙路群光百货”,有一家在“成都百货大楼新馆”,“群光百货,现在都还没开业;成都百货大楼也早就拆迁了,被远东百货收购了,哪里还有什么‘成都百货大楼新馆’,怎么可能会在这些地方有店?”他说,不仅如此,另外在伊势丹、伊藤洋华堂建设路店也都没有探路者的直营店,“这证明,探路者在上市资格上根本就是有问题的。”

  不过,记者在仔细查看了这份《招股说明书》后发现,探路者在这一部分所讲的,是指公司在上市后,募集到的资金将用于在这些商场开店。对此,胡师雄表示,根据探路者的品牌定位,根本就不可能在这些商场开店,因此也是虚假的。

  对此,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探路者董秘范勇建的电话,对于成都新星的起诉,他表示自己已经知情,“其实,这本来就是他们的一种误解。”而对于胡师雄质疑探路者不可能在这几家中高档商场开店的声音,范勇建表示,探路者的品牌定位本来就是针对中高端,到这些商场开店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此前探路者也已经与这几家商场进行了前期的接触。

  记者注意到,在《招股说明书》中,探路者规划,在募集资金后,将在两年内完成所述的开店计划,其中成都的7家直营商场店将在1年内完成,而目前距离探路者上市才仅仅3个多月的时间。而随后记者与群光百货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负责人表示,此前的确有探路者的工作人员与群光百货就开店事宜进行过接触。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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