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快报110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这个“垃圾费”,依的什么法
· 录像实在太模糊 监控设备成摆设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收费名目,含糊不清;收费标准,随意改动;收费资质,一直没有
这个“垃圾费”,依的什么法
  去年以来,仙林新村的门面房每个月都会有光头男子登门“拜访”,他自称是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收“垃圾费”。不仅如此,垃圾费还可以讨价还价,一位姓朱的店主因为拒交费用,甚至被关自来水阀门。他感到很愤怒,“到底他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

  光头男每月上门收钱

  位于栖霞区学衡路的仙林新村毗邻仙林大学城,一楼的房子几乎都成了门面房,经营超市、饭店、理发店、图文复印等。朱先生在小区里经营一家理发店,工商、税务各部门该交的税费他从来不少交,惟独有一笔小区大多数店主都在交的费用,他一直拒绝交。

  “每个月都会有一个光头男子带着两个同伴来店里收钱,这伙人不穿制服,也没有出示工作证件,开口就要‘垃圾费’。”朱先生对此很不理解,“不是早就把垃圾费捆绑在水费里面了吗?”他一次次拒绝交钱,而光头男子还一次次登门,对方有时候说这是“物业管理费”,有的时候说是“垃圾清运费”,甚至还说是“污水处理费”。不仅是说法上变来变去,索要的数额也有变化,一开始是要收20元,可后来看朱先生不愿交,就降到10元。

  看到对方自降价格,朱先生更觉得这笔钱不靠谱,“工商税务的税费从来不会这样随意改动,该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只有乱收费乱摊派才会这样浮动。”他还询问左邻右舍的情况,整个小区的门面房都被上门要过钱,就连一些开在二楼的图文复印室也没逃过。

  不缴费竟被关水阀

  小朱的理发店隔壁是一家饭店,老板是个忠厚老实的苏北人,“光头男”一伙人一开始要200元/月。老板认为太多,对方直言,这是仙林这边的“土政策”,钱必须要交。后来在老板恳求之下,才降低到150元。小朱发现,邻居交钱后根本拿不到发票,这伙人只开出一张收据,收据上的公章也非仙林新村社区,而是一家名叫康宁物业的公司。

  今年1月初,“光头男”一伙人再次来到小朱的理发店要钱,小朱坚持拒付,对方告诫小朱再不交钱就停水。“你又不是自来水公司的,怎么停我水?”小朱没理睬。前两天,小朱的理发店真的停水了,理发店不能给客人洗头,生意根本没法做。最后,他只得拨打自来水公司的电话。维修人员上门后发现,是自来水的阀门被人关闭,维修人员告诉小朱,自来水阀门只有自来水公司有权关闭,如果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经历过这件事,小朱感到非常愤怒。他认为,如果是垃圾费,那么在水费里已经合并收过了,如果是物业费,那么整个小区的居民都应该缴纳,为何独独向门面房收?况且,这伙人没有证件,没有发票,竟然还因为他拒绝交费,而关闭水阀,如此做法肯定是违规的。

  社区解释太“雷”人

  昨天,记者来到仙林新村社区了解情况。社区厉书记解释,这笔钱是“垃圾清运费”,收来都用在小区路面保洁、下水道疏通等方面,这笔钱与捆绑在水费里的“垃圾处理费”不是一回事。这家名叫康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单位是当地街道成立的,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就在社区服务中心一楼,物业人员不少都来自社区。

  “仙林新村的住户大都原本是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经济上比较困难,所以街道特别照顾,物业费用街道托底,每年出资70万元,就不用普通住户再交,而这些门面房不属于需要照顾的人群。”而对于对商户的浮动收费,则是出于对部分自觉缴费的商户的照顾措施。

  厉书记一再强调,门面房缴纳这笔钱,属于“依法缴费”,不应该逃避。虽然他们无权采用停水的手段,但这样做还是因为部分商户“太不自觉”。可他又承认,之所以没有给发票,是因为2009年1月物业成立后,收费资质一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收费,原因则是“必须把工作先做起来”,社区需要有物业,才能正常运转。

  记者随后向部分商户转达了厉书记的解释,没有人被说服,大多数人都喊太“雷”人。大家都纳闷,“社区怎么一面喊着要我们依法缴费,一面自己又违法收费呢?你收费本身就违法,那我们的缴费哪有法可依?”

  随后,记者与物价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解释,商用的水费中本不包含垃圾费,只有民用水电才有这部分费用。但若没有给出发票就涉嫌违法,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快报记者 是钟寅 文/摄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