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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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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长秀:性别平等法还面临困难
成立专门机构解决性别歧视问题受期待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条例》将出台,从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今天我们邀请到了负责起草该条例的深圳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余长秀,和国内性别研究专家吕频,请她们从立法的意义和推广的价值,以及面临的困难等角度切入话题。

  吕频

  女性在就业等方面易受歧视    资料图片

  主持人:有人认为,在不少事务中,立法本身就存在性别歧视,现在深圳试图以立法改变性别歧视。您如何评价?

  吕频:在性别平等的框架内,对国家责任提出了特别多的要求。性别平等一直有人在提,但从未进入立法程序,深圳也是把民间的、国际的一些观点放进去了。

  主持人:该条例正在抓紧起草,能预计一下大概什么时间能出台呢?

  余长秀:我们很想今年就能推出,这一过程中,现在还面临一些麻烦。

  主持人:麻烦?主要指什么?

  余长秀:当前社会上对性别平等的认识还不足,与性别正常密切相关的一些事务还未开展,比如性别统计和性别预算,而性别统计还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性别预算也是一笔大开支。

  主持人:作为深圳这样一个发达城市来说,应能承受性别预算的开支。

  余长秀:社会上对性别预算的认识还不足,不少人还不知道什么是性别预算,对性别预算应当加强宣传。一些领导的认识就不足,比如对进行性别平等的立法工作,他们就会反问:性别平等立法?难道现在不平等吗?

  主持人:性别预算难实行,到底难在哪?

  吕频:在政府预算这一块,还缺性别预算。将预算透明化,让人能看出来谁受益、男女各占多少,这个对预算体制本身也是挑战,现在进行性别预算的分析都难,推起来就更难了。

  主持人:深圳是开放城市,怎样看待这个条例精神向国内其他地区推广的价值?

  余长秀:这个条例的精神能推广。在国际上,即使是比较穷的国家也能实现性别统计和性别预算。我国在社会性别主流化问题上是有承诺的。老百姓肯定会是愿意的,相关问题的推进还是要看政府,政府愿意做这个事情,就可以推得更快。

  吕频:广东性别平等情况未必匹配于它的经济发展状况。但是这个条例是非常先进的,真能通过,对所有地区都有推广价值。

  主持人:有人认为,妇女缺乏经济自主权,所以一些妇女通过婚姻获得财产。

  吕频:这个也是现实选择。原因不在妇女身上,妇女在经济权益上相对贫困,包括在就业等多个环节。改变这个贫困状况并没有更多的选择。

  主持人:我注意到,该条例对于男性的权益也有关切,比如拟规定“男士30天育婴假,可按需间隔休假”。

  余长秀:一个家庭是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的,现在对女性的歧视比较严重,而这与歧视男性也是分不开的。在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上,仅仅救助女性还不够,必须把男性纳入这个工作中,比如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再举个例子,上厕所,女厕所经常是排着长队,而这个排队问题对男性来说也有损害,因为男性也要等女性啊。在护理行业,现在普遍缺少男护理,这个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只有男女共同竞争,公平竞争,才能优势互补,推进行业发展,整个社会也一样。

  主持人:今后还有什么更多的设想,比如成立专门的机构?

  余长秀:有过这个想法,想成立“性别平等机构委员会”,香港就有这样的法定机构。主要还是政府牵头搞,其负责人应该是专职而不是兼职的。以后遇到就业性别歧视,就可以通过这个机构来处理。现在女性参政比例低,也可以通过配额制的实行来提高这个比例。主持人 刘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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