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快报110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抢车位,开发商还要玩多久
· 项链丢了金价却涨了 赔金饰,请按现价
· 不一样的小区 一样的臭
· 禁涨令下百江却涨了 涨气价,请提前通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1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项链丢了金价却涨了 赔金饰,请按现价
  市民王女士在美容院做按摩,按摩师帮她摘下项链,放在枕头下。可离开时,两人都把这件事忘记了,等到王女士回头再寻找项链,项链已经消失。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到底是按照购买时的老价格,还是按照黄金上涨后的价格?

  上周一,王女士来到大明路的一家美容院接受按摩服务,在进行肩部按摩时,她颈部戴着的金项链有些碍事,技师询问是否可以摘下项链。王女士当时趴在按摩床上,已经昏昏欲睡,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随后,她脖子上的金项链就被按摩师摘下,放到一旁的枕头下。大约晚上8点,王女士完成按摩,离开美容院,可走的时候没有想起金项链已经被摘下,而按摩师也把这件事忘了,并没有提醒她。

  第二天一早,王女士忽然感觉脖子上少了点什么,“糟糕!金项链没有了!”她先给美容院打去电话,又自己赶了过去。可找了好久,美容院的工作人员也没能找回金项链。这可把王女士急坏了,这根金项链是几年前买的,重量有16克多,随着黄金价格上涨,如今已经价值4000多元。她认为,项链在店里丢失,并且是按摩师亲手从她脖子上摘下来的,店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几天来,她多次与店方沟通,商量赔偿问题。店方也承认,单位有规定,按摩师不可以帮顾客摘下贵重首饰,因此这名按摩师应负有责任。可具体的赔偿数额双方出现分歧。王女士坚持要求店方赔偿一根一模一样的项链,或者按照金项链如今的价格来赔偿。可店方认为,只能按照发票上的数额赔偿。

  为此,记者咨询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严国亚律师,严律师介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消费场所里商家有责任保障其财产安全,鉴于王女士脖子上的项链是店方人员亲手摘下,店方应当负责。昨天下午,店方答应,由按摩师按照金项链的目前市价赔偿,但鉴于按摩师的经济能力,需要分期支付这笔钱,希望王女士可以理解。

  快报记者 是钟寅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