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0版:南京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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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金调整春节前兑现
每月人均1700元左右
· 闯红灯不能光赖行人
红绿灯设置要合理
· 委员建议龙脖子路建隧道
· 老小区物管费
可与水费捆绑收
· 医保缴费年限
可减至15年
· 南京好看却不好玩,怎么办
· “4050”人员就业
扶持力度要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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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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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可减至15年
  建议人:南京市政协委员、江苏港宁装潢公司董事长刘安平

  

  “现在跳槽换工作如此频繁,但如果没有三个月内及时继续缴费,则缴费年限就要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之前的缴费年限全归零,这很可能造成城镇职工退休后因没有缴足年限(男30年,女25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南京市政协委员、江苏港宁装潢公司董事长刘安平认为, 医疗保险本来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如果因为缴费年限的不足导致退休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就失去了此制度的宗旨。

  他建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以按照缴费的累计时间计算,而不是按照连续缴费时间计算。另外,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太久,建议减少至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一样,满15年即可享受退休后的待遇。快报记者 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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