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财经·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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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落地,沪宁杭房补殊途同归
· 银行业协会
全面叫停房贷返点
· 三问首次购房补贴差异
· 首次购房政策被指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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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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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落地,沪宁杭房补殊途同归
  “国11条”出台,中央打出调控楼市的组合拳之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迅速反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纷纷拿出调控实招,降楼市虚火。其中真正具体涉及到购房优惠的目前在重要一二线城市中只有南京、上海、杭州三地,三地优惠政策的差异引发了一些争议,尤其杭州这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三地“新政”汇总

  上海:补贴1%

  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从今年元旦起,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契税政策,之前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均能享受1%的税率;调整后必须是首次购买方能享受1%的税率。个人所得税政策,之前规定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调整后将转让年限由2年恢复到5年。同时恢复收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信贷方面,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必须是购房前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才能享受7折贷款利率和最低两成首付的优惠政策。

  杭州:补贴1.3%

  杭州《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房款总额1.3%的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享受房款总额1.3%的补贴;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购房补贴。上述几种住房消费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同时,之前的购房入户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仍将在2010年延续。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由杭州公积金中心给予公积金贷款利息30%的补贴。

  南京:补贴0.5%

  南京市政府《关于支持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在南京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夫妻双方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内出售住房并且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的,均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对购买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购房者,则给予购房款1%的补贴。因拆迁购买产权调控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中低价商品房的,按照拆迁款抵扣之后的剩余部分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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