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宁县有一个很牛的县长任侃,他创出了“卵民论”。东宁县又有一个很牛的公安局刑警队副中队长王丛岭,他创出了为母退300元电话卡不成,拘了12人的“壮举”,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啊!
这个新闻的一些关键细节很精彩,一是,推销300元卡构不构成犯罪,公安局认为构成了,因为推销的公司吃了差价。最诡异的则是: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董继明介绍说,最初警方与检察院沟通过,双方都认为任红华等人构成犯罪。后来事情起了变化,加进了人为因素,“但具体涉及哪个人不好透露”。
300元的涉案金额,12人蒙冤,太像一部警匪惊悚片了,不仅任红华等所受的“普法教育”痛及皮肉触及灵魂,连我等观众,也难免脊背生寒,只是剧中“警”这一角,不知为什么总让人模糊为“匪”。新闻有时真实得残酷,我很想为无辜被拘的当事人设计出一个圆满的申冤结局。可面对那“出色的警员”、“自查”等字眼,我真的很无助,既然王丛岭“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还能查出什么呢?
点背不能怪社会,命苦不能怪政府。那么,我只能寄望于那个诡异的细节——“但具体涉及哪个人不好透露”。也就是说,有一个比公安局刑警队副中队长的上级更硬的官员介入了,说话了,起作用了,这是更要命的一种路径,依法总是不能成事,托庇于更硬的后台,才是“正途”。
当随便一个刑警队副中队长便可以调动大批警察如家丁一般为私人蝇头小利大动干戈,当一些普通百姓还不能借助法治来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除了编造“正义像彩票大奖一样来临”的情节来麻醉自己,还能做什么呢?(杨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