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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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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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新书打折”就是个纸老虎
  垄断势力总要借助一切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哪怕违法的手段,他们也敢用,“网上新书不得低于85折”就是一例。但这一明显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则,必将在市场面前败下阵来,一如被当成笑话的“机票价格联盟”。

  刚公布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塞”进了两条匪夷所思的“私货”:一是新书发行第一年,零售不得打折;二是网上书店卖新书不得低于八五折。

  (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在网上书店买新书,一般均打七折或七五折。若新书变成“旧书”,或新书卖不动,折扣可到六折甚至更低。对照上面两条“不得”规则,意味着今后上网买书必须多掏钱。

  担忧和不满是必然的,但网上购书者也不必“恐慌”,这个东东其实是银枪蜡烛头,只能唬人很难伤人——它既不是行政规章,更不是法律规章,不具备任何强制执行力和处罚力。

  “规则”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三家联合发布。这三个协会均带“中字头”,全属“官办协会”。若查究两条“不得”的合法性,它们已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二章的相关法条。该章明文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为内容的垄断协议”。对照此法条,出版工作者协会是国有出版商的利益代表,书刊发行协会是国有发行商利益代表,新华书店协会是国有零售商利益代表,一方面它们各自都属该法条所定义的“经营者”,另一方面它们彼此又构成由该法条所定义的“交易相对人”。上述“规则”涉嫌违法,几乎铁板钉钉。

  做不过民营网上书店的国字号欲扭转颓势无可厚非,但要通过“改制”而不是依赖不合时宜的所谓“价格联盟”。出版环节,国字号统吃书号,民字号通过高价购书号玩事实上的“地下经营”。梳理了上述利益关系,大家已可得出两个结论:中国的书价贵到离谱,祸首是源头的书号垄断。

  控制书号涉及“内容安全”,短期内不会改变只能维持。但好歹还有网上书店价格稍低些,这种市场的力量,是任何匪夷所思的《规则》都抗拒不了的,类似的机票价格联盟一出世就夭折,早已经说明了问题。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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