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核心报道/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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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遏制房价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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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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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责任才是遏制房价关键
  国办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1月10日《中新网》)

  对于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的效果,大家不妨等着看,但我觉得,遏制房价暴涨的关键之处不是在这里,而在本通知的最后一条,即: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早有各种分析研究指出,土地财政依赖是高房价的根源。

  比较遗憾的是,通知只是要求“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问责规定。而恰恰是在房价的问题上,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早已出现高度分歧,倘若不能以问责约束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中央的调控政策就很有可能遭遇“肠梗阻”。

  就在国务院通知发出的同一天,身为去年卖地收入全国第一大户的杭州市,也公开了房产新政,明确规定“购买自住型和改善型普通住房可享受房款总额1.3%购房补贴”。作为二线城市,杭州房价之高早已令人咋舌,“炒房号”重新成为一个暴利行当。这样的房地产市场,难道还需要政府补贴吗?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以想见,在类似杭州房产新政这样的地方政策保护下,再大力度的中央调控也会被化为无形,提高二套房首付不过是场毛毛雨而已。要想真正实现楼市健康发展,第一记重拳就应该是强化地方政府问责,实行地方一把手直接负责制。楼市捆绑着庞大无比的地方土地财政,巨大的现实利益让地方往往失去了应有的公正立场和处事理性。倘若不能首先遏制住“地方政府希望楼市快速上涨”的意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就是一句空话。(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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