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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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穷人附加义务”就是一块乱吐的口香糖
· 公务员门槛降低
制造流动的希望
· 越是管理保障房,权力越要谦卑
· 对不文明行为无可奈何也是进步
· 局长学校“阅兵”
无耻的行为艺术
· “砒霜门”缘于仪器老化及时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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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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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门槛降低制造流动的希望
  中组部副部长、人保部部长尹蔚民日前表示,今后将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把招录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作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头等大事。

  (《中国青年报》1月6日)

  探索从工人、农民中招录公务员的合理性和积极价值,显而易见。对于工人农民来说,这意味着将赋予他们更公平的择业权利,有利于拓展就业渠道和增进向上流动的机会。而对公务员招录本身来说,这样做也有利于促进其录用过程的开放性、提升其职业内涵和能力的丰富性和全面性。此外,这种探索,无形中也能起到一种非常有益的社会择业导向作用,如“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经受磨练”。

  实现上述这些积极价值,当务之急还是要改进现行公务员招录制度的种种不合理之处。比如,公务员报考资格显得过于严苛。依据现有规定,“35岁以下”、“大专以上”实乃基本底线,而在具体的公务员岗位中,这两项硬杠杠还可能更严苛——如在学历上,动辄便要求“本科以上”、“硕士以上”,甚至在一些地方,还会进一步在学历前加上“全日制”。这意味着,“非全日制”学历,像“在职”、“自考”学历,即便再高,也无缘报考公务员。很显然,这种唯学历唯年龄的资格限制,对工人农民明显不利,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生活阅历才是他们的最大优势。在报考资格之外,公务员招录考试本身也存在评价方式单一、应试化倾向严重的问题。这种考核评价方式,同样不利于工人农民。

  所以,要让公务员大门对工人农民敞开,在降低招录门槛的同时,也要改进招录方式。在考试之外,不妨直接引用一些大学正在试行的招生举荐制,使举荐与考试相互补充。(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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