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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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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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事竟是个贼 偷走电脑和相机
  “我们看她可怜,便好心让她在家里上网,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竟然是个贼。”1月4日,邹某来到派出所报警称,他被以前的女同事偷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数码相机,总价值1万余元。

  1月3日晚6时40分许,暂住在永红街道白荡村委的邹某和室友赵某,正准备去单位上班。这时,暂住楼下的女同事王某敲门进来,说是自己一个人在家无事可做,想在邹某的房间里玩玩电脑。邹赵二人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告诉王某在家一定要把房门锁好。之后,邹某和赵某便去了单位。

  4日凌晨5时30分许,邹某和赵某下班回到家,却发现他们房间的灯已经关了,打开房门进去一看,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他的一台价值5600元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个价值1300元的“明基”牌数码相机,还有赵某的一台价值5100元的笔记本电脑皆不翼而飞了。

  惊慌之余,邹某找到了房东,把王某所租住的房门打开一看,却发现房间里空荡荡的,王某的物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搬之一空。邹某顿时意识到情况不好,这才赶到派出所报了警。

  据邹某称,王某与他曾是同事,曾在一个酒吧工作过。她是山东烟台人,今年刚满20岁,平时最喜欢上网聊天。近一个月来,王某都没有上班。目前,警方对此案已经展开侦查。

  周孝春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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