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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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病走“程序”是不是呆板
· 食盐零售价不变
· 职介乱收费 最高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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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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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价、批发价今起上调
食盐零售价不变
   快报讯(记者 陈英)昨天,江苏省物价局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食盐的出厂价格及产区批发价都提高了。不过市民不用担心,通知要求,食盐零售价还维持现在的水平不得提高,也不得变相提价。

  通知表示,今天起,食盐出厂价和批发价每吨提高80元。但不影响零售价,老百姓买盐还是原来的价格。因出厂价和产区批发价格提高导致的流通成本增加,由盐业经销企业通过进一步提升管理手段和经营效率,压缩经营成本予以消化。如果私自或变相抬高零售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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