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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淳森林警察“白条”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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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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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森林警察“白条”违规
省林业局介入此事,建议纪检部门调查罚款去向
  追踪报道

  “处罚决定书还没有下发,罚款却已经先行收了上去,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昨天,快报报道了溧水苗木种植大户傅乃龙买树的遭遇后,江苏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此事,迅速介入调查,并对高淳森林警察的做法提出质疑。

  警察“打白条”违反程序

  “其实,在你们报道前,我们已经接到过反映,并做了详细调查。”据江苏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淳县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对于傅乃龙买树一事的处罚,原本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但是,让人不解的是,他们却是先进行了罚款,之后才下发了处罚告知书。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此进行调查时,高淳县农林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人员表示,当初发现傅乃龙非法采挖鸡爪槭后,及时前往调查,并确认了傅乃龙准备将该树转卖他人的事实。在此情况下,为确保树木不再被转卖,执法人员收取了傅乃龙的4万元现金,并为其打了收条。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发现那家倒闭的化工厂卖树的事情后,也对卖树一方开出了罚单,并先期收取了其中一方的4万元罚金。

  “从执法程序上来说,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先收钱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该处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于这8万元现金的流向,他们已经建议高淳县农林局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如果进了个人腰包或者私人账户,后果将非常严重!”

  老傅无证挖树是事实

  江苏省林业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傅乃龙购买鸡爪槭一事中,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傅乃龙无证开挖树木的事实基本已经确定。“至于怎么处罚,目前当地执法部门只是开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待听证完毕后,将最终确定!”

  该人士强调说,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对于房前屋后的私人种植树木,进行采挖的,不需要办理采挖证,也无需向农林部门申报。但对于高淳那家倒闭的化工厂厂区内的树木,原则上属于共有财产,因此,如果需要移植或者采挖,都必须事先申办采挖证,之后才能采挖。据此,傅乃龙在没有办理采挖手续的前提下,非法进行移植,违反了森林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除此之外,该人士还强调,他们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傅乃龙向执法部门出具了一份安徽林业部门出具的检疫检验报告,“树在江苏境内,却拿了一份外省的报告来应付检查,一旦查实该报告的真伪,执法部门还将以此对傅乃龙进行相应处理!”

  据悉,目前高淳县农林局正在等待听证会召开,“在此之前,不好表态”。快报记者 田雪亭

  新闻背景

  今年70多岁的傅乃龙,是溧水县大名鼎鼎的苗木种植大户,拥有500多亩苗田成千上万棵各种苗木。日前老傅花2.8万元买下高淳县一家破产单位大院里的一棵鸡爪槭,并移植回家。

  鸡爪槭活了过来,老傅的麻烦也上门了。高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的民警来了:树要没收,还要罚款6万元。

  在老傅交了4万元罚款,拿到两张没有盖章的收条后不久,一份正儿八经盖了高淳县农林局公章的《林业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又来了,又要没收树,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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