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对于今年6月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各项问题给予“回应”,关于择校费问题的回应是:截至2009年10月底,违规收取的择校等费用已退还学生或上缴财政3.84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此类违规资金总额的76%;违规统筹和挤占挪用资金已归还原渠道10.93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此类违规资金总额的60%;滞留资金已安排使用19.11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此类违规资金总额的78%。
快报观察员伍里川点评:将违规收取的择校费等费用退还学生或上缴财政值得欢迎。长期以来,择校费乱象伤害最深的是学生。家长掏了钱自然是肉疼,可是学生被裹挟在歪风邪气中,不能正常地享有受优质教育的权利,长远来看,丢掉的必然是对于公平教育的信心。这是一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没有钱没有关系就别想上好学校的潜规则,破坏的又是什么?在将违规收取的择校费上缴财政后,建议审计部门继续盯紧了,须知,一些地方连正常的教育投入都敢于缩水,这些被收缴的费用会不会被挪用?多留点心没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