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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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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30日开庭
  辩护人建议先审龚刚模

  北京律师李庄涉及伪证罪案已确定于12月30日开庭。昨日,李庄的代理律师高子程向审理法院提出建议,请求先行审理李庄之前代理的龚刚模涉黑案。

  此前,高子程律师提出了将李庄案移交外地审理的申请,但是第二天即被重庆江北法院驳回。

  昨日,高子程再次向江北法院递交了一份建议书,称接获通知法院将于本月30日开庭审理李庄案,为避免李庄案的庭审程序出现问题,亦为避免实体判决出现本末倒置的窘境,应首先依法审理龚刚模案,之后依据龚刚模终审判决认定的相关事实审理李庄案。

  他认为,龚刚模的供述真伪或部分真伪,龚是否被刑讯逼供等多种情况,只有经龚刚模案庭审质证且经伤情鉴定后方可认定。假如龚刚模案庭审认定刑讯逼供存在,或者侦查期间的笔录确有不实或部分不实以及其他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否定,则李庄无论何因建议龚刚模翻供均不构成犯罪。

  他认为,李庄案庭审须以龚刚模终审判决为前提。据《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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