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锋行律师事务所 盛利律师
一个小伙子与单位闹了劳动纠纷,不久将单位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支付5年来的加班工资。
打完官司,小伙子不停地向我抱怨:“我在这家单位干了5年,加班也加了5年,法院只判了我2年的加班工资,你说说哪有这个道理啊?”
我摊摊手,告诉他,没办法,法院是依法办事,还真没故意为难你。
为什么5年的加班费只判给2年呢?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法里不是说得明明白白的吗?
其实,按照法律规定,考勤记录的举证属于“举证倒置”,也就是说,小伙子的考勤记录,应当由单位向法院提供。单位按照规定提交了,可小伙子一看,怎么只有后面2年的考勤记录呢,我明明在你们那里干了5年嘛!
“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只需要提供2年的考勤记录。”单位的代理人不慌不忙地说。原来,劳动部门的确有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须保存考勤记录不得少于2年。
在实践中,单位就钻了这个空子,哪怕保存了5年、10年的考勤记录,也说只有2年的。
单位没有违法,法院的判决也没错,可是,小伙子的权利仍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要怪只怪法律规定不够严谨。
快报记者 马乐乐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