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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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浙煤老板转战印尼
· 犹疑:再看看,再想想,再等等
· 探路:
只瞄准
已开采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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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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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只瞄准已开采煤矿
  然而,有国内煤老板选择谨慎观望,也有同行勇于“走出国门续写投煤致富的故事”,他们边摸索边实践,并找到一些貌似安全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

  在印尼,多数国内煤老板不会直接掏钱收购当地煤矿,而是与当地煤矿主签订煤矿独家销售合同,即后者开采的煤全部交给上述煤老板运到中国销售,便能避开印尼煤矿持有人必须是当地人的收购风险;此外,个别国内煤老板则选择以开采设备“入股”印尼当地煤矿,享有一定比例的煤矿开采利润分红。即便这座煤矿没能开采到足够多的煤,煤老板再将上述开采设备转手卖掉,也能回笼至少70%的本金。

  “尽管投资方式不同,但国内煤老板在印尼投资煤矿的共同点,就是只瞄准那些已开采的印尼煤矿。”陈伟今告诉记者,上述已开采的煤矿能提供过去的开采统计报告与出口货款信用凭证等财务数据,便于煤老板们判断这座煤矿的真实储能与产煤销路情况,挤出当地煤矿评估报告的“水分”;另一个原因,则是国内煤老板很少跑到印尼去勘矿,便认为印尼煤矿开采报告比勘矿报告更有“说服力”。

  目前,投资印尼煤矿的国内民间资本正在悄然壮大。

  据前述印尼煤矿投资机构负责人透露,已有一些急于主业转型的国内大型外贸类或纺织类公司开始协商洽购印尼煤矿类上市公司部分股权,收购资金额直接用于大型煤矿的扩张开采,但前提是上述公司必须还拥有至少数亿吨煤矿储量。

  “上市公司毕竟拥有更加透明的财务数据与煤矿储能报告,还能通过股权抛售套现获利,能最大限度确保资金安全。”他指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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