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今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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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新生:
不能再被行业团体挟持
· 赞成给
随意决策
定个罪
· 在生命面前,感动显得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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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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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给随意决策定个罪
  快报观察员

  西风

  昨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详见封14版)。

  看了这样的消息,你是喜是忧呢?

  喜者肯定是占了大多数。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前不久出台的《电摩标准》,意味着半个月后,不少超标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不仅民生负担增加而且烦着呢;而从非机动车到机动车,一字之差把众多电动自行车厂家推到了生死边缘。因此,新标准一经发布,立刻引来强烈的反响。

  不知道是超乎意料的民间争议引起了管理部门的疑虑,还是政府高层顾及民意下了决断,反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昨日自己给自己亮起了黄牌,暂缓了电摩相关标准的实施。它给自己的下台阶是: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

  明知道是一个尚需假以时日的新政,为何不经深思熟虑就匆匆抛出来?

  数千电动自行车厂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数不清的骑电动自行车的民众松了一口气。

  我却忧上心来。

  这是又一桩公共决策部门朝令夕改的典型案例,是又一个把国民利益排斥在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竞争之外的实证;是又一次权力机关违背决策程序,随意决策、意志武断的终极展现:拍脑袋决定,拍胸脯执行,不计投入多少,不讲政策来源,不顾管理后果(更遑论征求民意了)。接着遭到反对匆匆收回。于是“匆匆”复“匆匆”。

  好在刹车踩得早,否则,一旦这个“魔标”之盒打开,不知道要浪费国民多少钱!

  近年来,某些权力部门和领导,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上常常犯“随意病”,随意歪曲绑架国家政策,随意挟部门权益以令天下,公共财政沦为随意性公共决策的私家物品,为害甚远。让人忧虑的还有,当下行政权力的肆意扩张,部门权力对利益的追逐,以及相关权力机构的利益竞夺,已成了权力政治的寻常生态。2005年,央行建议取消房屋预售制度,建设部说商品房预售适合中国国情,不能取消;国家发改委说教育乱收费200亿元,某部委说没有这回事,有些高校干脆称发改委的批评“胡说八道”;2006年,文化部启动“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而国家版权局公布《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标准》……

  有识之士认为,假以公众利益实则部门博弈的随意性决策,伤害政府公信力的成本巨大。有法学专家建议国家设立官员随意决策罪和歪曲政策罪,来依法惩处制裁违规官员,遏制随意损害公众利益以满足小团体利益的做法。当然,为了惩治随意决策行为,制定和完善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决策程序也是一个重要和紧迫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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