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有司法腐败才有“黑心律师”
· 申请追认陈录生为烈士
· “律师造假门”与“律师伪证罪”
· 到底谁受不了《蜗居》的现实
· 食用油定价权怎能由外资垄断
· 防突击花钱,审计应有作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申请追认陈录生为烈士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近日,我中队负责西乡片区的警长陈录生同志,为完成接待任务,在酒桌上壮烈牺牲。现谨以革命的名义,为陈录生同志申报“烈士”称号。

  今年12月13日,陈录生与西乡街道麻布村领导在酒楼应酬,席间喝了大量洋酒轩尼诗,席中醉酒而亡(《现代快报》12月14日)。闻知此事。警队上下无不为陈录生同志英年早逝感到惋惜。

  有人质疑,陈录生是公款吃喝喝死的。警队认为,这种说法是对陈录生同志的无端污蔑。陈录生同志践行了“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的理念,为了完成接待任务,忘我喝酒,最终牺牲。所谓“人在官场漂,哪能不喝高?”公款吃喝是为了工作,应酬是为了加强沟通。喝轩尼诗?很正常啊,这也是官员们为促进内需消费身先士卒,树立榜样嘛,更何况今年的财政预算还没花完,咱总得要突击消费作点贡献吧。轩尼诗算啥?为了为了西乡的交通安全,人头马、路易十三也要喝。

  警队认为,为陈录生同志申报“烈士”称号,名正言顺,也有先例可循。比如说,2008年3月,河南信阳新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郭世忠,在娱乐场所“忘我喝酒”牺牲了,县委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县政府为他追记“个人三等功”。

  喝的伟大,醉的光荣。陈录生同志永垂不朽!警队为此向广大交警发出号召,要轰轰烈烈地开展向陈录生同志学习的活动,大力宣传陈录生同志的先进事迹,争做陈录生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一定要喝好喝高,不醉不归!

  特此申请 致革命的敬礼!

  西乡交警中队

  叶扩(代笔)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