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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第一玩家”的世纪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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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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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感觉”神奇破案的故事
  当案件陷入混沌状态时,专家大胆的判断可指明侦破方向,案件于是迎刃而解。有人认为,专家凭借的是神奇的“第六感”破的案。前不久被湖北省公安厅聘任的第二届刑侦专家、襄樊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胥少平告诉记者,这种“第六感”是通过发现犯罪分子遗留在现场的细微证据,再利用经验积累,进一步推理而产生的。

  两少妇宾馆被杀,现场几无有用物证——

  细小皮屑锁定凶手姐夫

  襄樊市城区的少妇阿蒙是一个生意人,家境不错,阿雯和她是闺房密友,经常在一起打牌。阿雯会出老千,牌场上几乎没有输过。

  2004年7月,在一次闲聊中,阿雯让阿蒙帮助找富商打牌。阿蒙不想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找人上当,就想到了姐夫林建设。林建设曾是某大型企业工人,因旷工被工厂开除后无业。尽管家庭状况不是很好,但他却常在阿蒙面前吹嘘认识很多有钱人。阿蒙于是打电话,让林建设找有钱的老板参与牌局。

  岂知,手头正好缺钱的林建设心生毒计:找有钱的老板打牌,姨妹子她们肯定要带很多钱,何不抢她们一票?

  7月18日中午,林建设致电阿蒙,称打牌的老板已经找好,让她和阿雯赶到位于襄樊市樊城区春园路的某宾馆一间客房。林建设则准备了旅行背包、一把锋利的匕首和一把大铁锤等作案工具,潜伏在宾馆。

  当天下午5时许,阿蒙携带4万元现金,和阿雯一前一后进了客房,林建设随后堵住门,要阿蒙把钱交出来。阿蒙不给,林建设就从背后抽出铁锤砸在阿蒙的头上,阿蒙顿时昏倒在一个木椅上。阿雯见状欲夺下铁锤,林建设一阵乱锤将阿雯击倒,并用匕首对阿雯胸部一阵乱刺,阿雯也倒在了血泊中。

  阿蒙醒过来后,看见了血腥的屠杀场面,她边爬向卫生间边哀求林建设放过自己。可已经丧失人性的林建设还是残忍地将阿蒙杀害,随后将她们随身携带的数万元现金、首饰、手机等掳掠一空,换下血衣,趁天黑逃走。

  次日上午9时许,宾馆服务员发现了房间惨状后报警。

  时任襄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分管刑事技术副支队长、现任政委的胥少平,作为现场勘查总指挥参与勘验。他发现,两女子致命的伤口全是钝器所伤,案发现场血滴方向是连贯的,遂大胆提出自己的感觉:此案由一人作案,案发时是先打杀一个人后,再打杀另外一个,作案的人与其中一人熟悉。

  可如何确定犯罪嫌疑人特征?胥少平除了对客房地板足迹进行化学熏显锁定外,还寻找一个个细微的物证。终于,在阿蒙的胸前,胥少平发现了面积约0.5平方厘米的皮屑,皮屑上显示有指纹,他分析这是一块手指皮屑;而死者的手指均未受伤,遗落的皮屑应是嫌疑人的——嫌疑人的手指应该被包扎着。

  专班民警按照勘查出的嫌犯特征,迅速锁定林建设为重点嫌疑人,并确定了其已向南逃窜。襄樊市公安局下达紧急追捕命令,并向林建设可能逃窜方向的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

  7月20日晚11时许,林建设在长沙落网,警方从其身上搜出了一张银行卡和部分现金。林建设对在某宾馆杀害阿蒙、阿雯劫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待林建设被押解回襄樊后,胥少平等刑事技术人员把现场物证同林建设进行了同一认定,确认遗留在现场的皮屑来自林建设的食指。林建设交代,在残杀阿雯时,其匕首刺入颈椎骨里了,他在用力往外拔的时候,锋利的匕首将左手的食指划掉了一块皮。

  两姊妹裸死出租屋,是奸杀还是劫杀——

  涂改文字指向嫌疑少年

  17岁的洪明,和小红、小丽姐妹均为襄樊市某棉纺厂青工,他们同时租住在樊城区万户小区某民房的三楼,房间紧挨着。洪明喜欢上网玩游戏,一个月几百元工资常常是入不敷出,他母亲为此收了洪明的工资卡,严格控制他每月的生活费用。

  2006年2月19日上午11时左右,洪明懒懒地起身下床,摸摸口袋没有钱了。他脑子里现出一个念头——抢钱,并把目标锁定在隔壁的姐妹身上。

  洪明走出房间,敲了敲小姐妹的门,妹妹小丽应声开门,问洪明有什么事情。洪明木然地笑了笑:“没有事。”他顺眼向室内一瞄,发现出租房里还有一个女孩睡在床上。

  毫无防备的小丽虚掩了门回房坐在床上看书。洪明脱掉皮鞋穿着袜子,从两女孩灶台上拿起一把菜刀,悄悄推开小姐妹的房门,蹑手蹑脚走到小丽面前站了一会,突然一把将小丽按倒在床上,此时睡在床上的姐姐小红也醒了。洪明见状,挥着刀恶狠狠地说:“你们都不准动,也不准喊,把钱拿出来!”

  从未见过这种场景的两姐妹吓得大气也不敢出,都说身上没有钱。凶残的洪明当即在两姐妹的头上各砍两刀,两姐妹血流满面,被迫讲出门边的红色包包里有100元钱。

  100元太少了。洪明又逼两姐妹交出工资卡,逼问出密码。但他不相信两姐妹讲出的密码是真的,竟又残忍地砍了姐妹数刀,直到确认所说密码是真的。

  因是一间工厂里的同事,担心姐妹报警,他于是一不做,二不休,挥刀先后将两姐妹杀害,而后,他将小姐妹的衣服全部脱光,扔向一个方向,伪造性侵犯的假象。

  2月22日,棉纺厂见小姐妹3天都没有上班,就到出租屋查看是怎么回事,结果发现惨景。

  胥少平带领刑侦技术人员来到现场:房间门窗无破坏痕迹,两女孩裸体俯卧,室内凌乱,翻动痕迹明显。乍一看,这些特点表示两姐妹有被奸杀的可能,也有被劫财的可能。但该出租屋就在派出所附近,距离最近的房屋不到3米远,隔壁左右都没有听到打斗声和呼救声,加上门窗完好,技术人员分析犯罪分子与嫌疑人认识,属于和平进入房间,并初步把作案时间定在中午12时许。

  根据尸检结果,两女孩体内没有提取到嫌疑生物检材,排除了奸杀的可能;致命伤不多,且小姐妹的多张银行卡丢失,卡上的钱被取走,于是将作案动机初步定在劫财杀人上。之后,胥少平通过化学熏显等技术手段,在室内只发现了一个作案人的足迹,且是穿袜子进入的,再加上死者损伤的方式只有一种,确认作案人和凶器均为一个。根据以上线索,警方确定:作案人是可以在出租屋走动的住户。

  侦查民警在附近某银行取款单上,发现犯罪分子取款时,取款人签名处曾经有改动的痕迹,遂将取款单送抵胥少平请求鉴定。通过搜集过来的相应文字信息,胥少平确定了嫌疑人的姓氏,进而将字迹指向洪明。

  之前,警方也曾将洪明列为重点嫌疑对象,但均因洪明称自己在老家没有作案时间而将其排除。根据胥少平的鉴定,警方再次将洪明控制,这时发现洪明的衬衣袖口有大量血迹。通过DNA认定,血迹与两姐妹的DNA认定同一。进而,警方也将室内带袜印的足迹与洪明进行了同一认定。

  洪明对自己抢劫杀害两姐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作案后,他到附近的银行取款,习惯性地在取款人签名处准备填自己的名字,写了两个字后发现了,因为心慌,他没有另换单据。取款后,他就到位于樊城区牛首镇的老家,当晚在游戏室打了通宵游戏,企图以此证明自己案发时不在现场。

  老汉经营“钟点房”,露富致杀身之祸——

  特殊足迹让真凶现身

  李老汉年逾古稀,住在宜城市郾城办事处辖区,在宜城宾馆对面有一间门面。他见门前人流量大,常常有人要休息,于是灵机一动,将门面隔成4个单间,取名为“皇城宾馆”——明是供旅客钟点房的场所,实际上成了容留卖淫嫖娼的窝点。李老汉还在门口建了一个收费小厕所和一个香烟饮料摊。就这样,老汉活钱多,身上常揣着大额现金。

  2008年1月28日,大雪覆盖了包括宜城市在内的南国大地。上午7时许,邻居发现皇城宾馆大门虚掩,室内并无动静。有好心的邻居推门一看,发现李老汉倒在血泊中,随即报警。

  宜城市警方先期进行了现场勘查,但没有发现有用的物证,也无法推断作案人特征,案件没有丝毫进展。10天后,他们请来了胥少平。

  室内基本保持了发案时的原样,胥少平开始挨个单间进行勘查。李老汉住的第一个单间里,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其中下铺的床沿上有一个可疑的足迹;第二个单间相对整洁一些,下铺的被子只掀开了一个角;第三个房间作为李老汉的储藏室,室内有血迹及翻动痕迹;第四个单间没有动的痕迹。勘查发现,死者第一现场在第一个单间,里面有一把沾着血迹已经散了架的椅子;死者最终倒在门口的位置,致死的工具是一个补鞋的撑架。胥少平随后在香烟饮料柜上发现了一个打开的饮料瓶子,里面的饮料只喝了一口。胥少平在这个饮料瓶上提取了一个可疑生物检材。

  胥少平推断,该案是以侵财为目的,犯罪分子是住在第四个单间的住客;为了劫财,他先到第一个房间用椅子残忍地将老汉砸昏,而后在室内寻找钱财,后来见老汉醒来向外爬,他顺手操起外人寄放在这里的补鞋架子,残忍地向老汉的头部击过去……办案人员普遍认定该案犯罪分子是流窜作案,胥少平直觉认为,嫌犯应是本地人,且是老汉的熟人。

  为继续通过现场痕迹研究犯罪分子特征,胥少平两个月内先后7次来到现场勘验,每次都会呆上数小时。通过痕迹熏显技术,他在地板上发现了一连串的老棉鞋足迹,根据足迹的着力点,他分析:穿这双鞋子的人脚板特殊,年龄应在40岁以上;而这种老棉鞋非常便宜,只有当地才有。

  胥少平坚定了自己的直觉推断:当时属于雪灾天气,交通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应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犯罪分子应是中年人,和李老汉熟悉并常到李老汉的宾馆借宿,家庭经济拮据,其脚板特征明显。

  宜城警方根据胥少平的画像,将嫌疑人周某控制。经鉴定,周某的足部与现场成串足印特征吻合,生物检材同饮料瓶上检材吻合。

  其交代,他常常看见李老汉口袋里装着很多钱,眼看快过年了,他决定找李老汉下手弄钱。作案后,由于紧张,他打开一瓶饮料就喝了一口,随后离开现场。

  (文中受害人和未成年人均为化名)据《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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