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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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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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权重太低的听证会不开也罢
  ↓听证的文明价值正被公然肢解和调戏 上海商报 12月10日 作者:朱四倍

  哈尔滨市8日举行调整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对待调价主要持三种态度。 一种是认为磨盘山水质好,成本高,赞成提价;一种是认为涨价可以,但是涨幅应该降低;第三种认为应该暂缓涨价或者不涨价。 其中,坚决反对涨价的,只有退休教师刘天晓一人。在听证会现场,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的他甚至向主持人丢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中国青年报》12月10日)

  [上海商报一评]

  哈尔滨市8日举行调整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听证会。这次听证会引起公众关注的理由相当吊诡,不是可能给民生造成压力的价格上涨,而是消费者代表在听证会上怒扔矿泉水瓶,以抗议“不公”。这样的现象出现当然出乎有关部门的预料。而且,听证会前曾接受媒体采访的部分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见,会前认为涨幅过高,会上变为完全同意涨价,同样是公众始料不及的。

  据报道,在江西省宜春市举行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上,由于宜春市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的冗长报告和宜春市城管局燃气管理科负责人的官方发言时间过长,有2名听证代表提前离开,有听证代表当场打起了瞌睡。从“打瞌睡”到“怒扔矿泉水瓶”,我们看到了什么?就社会现实来说,听证会的作用和意义已被扭曲和异化。本则新闻提供了新的注释。近年来,听证会成了我国公共生活中的一种现象,这种变化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是,当听证会沦为权力部门一厢情愿的“表演”,而不是对公众权利和民主的尊重,这就是一种对听证价值和功能的背叛。

  听证会作为人们表达不同意见的一种制度化形式,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人们接受利益冲突的过程,只有使人们觉得自己的意见受到重视,才能增加人们对听证会制度和听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听证制度设计让各方利益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得到公正平等的反映,并得到合理的协调和平衡,同时由于政策有可能对某些群体产生直接影响甚至伤害,因此,听证实际上也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中“保护少数人利益和论证的权利”的原则。

  从“打瞌睡”到“怒扔矿泉水瓶”,在笔者看来,是听证会失去合法性和对公众权利剥夺的体现。一句话,听证的文明价值正被公然肢解和调戏。

  [现代快报再评]

  听证会为什么从政府听取民意科学决策的重要路径沦为一场秀,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一些决策者在设计这个制度时就根本没有考虑过民意在其中到底占多大权重,只是将其当做一种形式,一种过场。在听证会之前早已拍板敲定了的事,再召开听证会听取民意有意义吗?当下,要弄明白的首要问题是听证会是真正让民众做主,还是只是一种民主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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