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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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也有个豪华阳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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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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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淘沙花城小区居民投诉——
我们小区也有个豪华阳光房!
  快报近日曝光了阅城国际的豪华阳光房后,有读者报料称,在虎踞北路圣淘沙花城小区内,也有一处豪华阳光房,面积有30平方米左右,居民们反映了多次都没用,还在继续施工。

  近日,记者赶到圣淘沙花城小区向物管了解此事,物管大倒苦水:“这事拖了一两个月了,房主不配合,其他业主不断追问我们,事情难办!”

  物管随后带着记者来到小区6幢,上了30层楼顶,可以看到阳光房位于2幢的18楼东侧顶部,呈反“L”形,玻璃顶反射出刺眼的光,平台上还有两个工人在施工。

  据物管介绍,这户居民是10月份左右才买的二手房,之后就开始装修,并修建阳光房,阳光房的面积很大,估计有30个平方左右。物管人员指着和2幢平行的一幢楼说,两幢楼都是18层,结构也是一样的,住在顶楼边上的住户家都有一个露台,露台本身有一个小的阳光房,是一开始开发商就建好的。通常来说,这个露台业主只有使用权,没有改动权,“你看,人家同样位置的业主,露台大部分面积还是空的!”

  据圣淘沙花城物业主管介绍,2幢1801室业主自从入住后,就开始兴建阳光房,邻居们发现后立即向物业反映,要求出面制止。业主们为此还写了联名信,签名的业主有三四十人,几乎都住在2幢。

  据物管称,在发现问题后,他们也上门去做工作,但业主很不配合,始终不让物业人员进门。

  “更纳闷的是,我们后来给他发了‘装修违规通知单’,对方竟然还发来了律师函!”物业说,这份律师函针锋相对,指责物业无权干涉业主正常的装修,认为露台属于开发商附送,在合同中已经有规定,因此业主有权装修。并指责物业没有执法权,发这种通知单属于侵权。

  记者了解到,目前业主已将此事反映到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城管科,城管人员也到小区来查看过,但同样吃了“闭门羹”。“他们11月份来过,但业主不让城管进门,最后还是在楼下谈的。”物管说。

  记者随后来到2幢的1801室门口,敲门,对方没有应答。不过当记者来到楼顶的大平台,发现阳光房里有两名工人正在施工。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挹江门街道城管执法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们正在通过社区,来联系这户业主的单位,通过单位再来做他的工作!”城管人员表示,这处阳光房肯定是违建,他们肯定要拆除。

  快报记者 孙玉春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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