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关于房价是否应该计入消费的争论不断,国家统计局也曾公开作出回应:房屋是一种耐用品且具有升值可能性,买卖房子在国际上均计入投资范畴而不是消费范畴,因此,房价不应计入CPI。但是,随着消费在经济总量中所占份额的逐年下降,房价究竟纳入何种统计口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彭志龙在近日的署名文章中就指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较快,房屋租金也随之上涨。在这种情况下,自有住房消费按成本法计算可能会比按市场租金计算有一定程度的低估。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我国自有住房服务消费占当年居民消费的7.4%。如果加上居民租房服务消费,居民住房服务消费占当年居民消费支出的7.9%。
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流通与消费室主任陈新年引述国内一家机构的研究数据:居民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对GDP的贡献每增加1%,相应的消费贡献将减少0.28%。
《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