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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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2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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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岁老太疑被孙子骗了
  稀里糊涂在房产赠与协议上摁手印

  近百岁老太疑被孙子骗了

  近日,不识字、只懂苏州话的97岁许老太坐在苏州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室,她情绪激动,手不停地颤抖,不时用衣角擦拭泪水。据老人家讲,与她一直相依为命的儿子去世后,孙子骗她在一份赠与协议上签字,把儿子遗留下来的房子赠与给他。老人心如刀绞:亲孙子都靠不住,想着法儿来骗她的房子。

  老太与残疾儿相依为命

  许老太共生育五子二女,丈夫在许老太生下第七个子女后不久便撒手西归,许老太又当爹又当妈地含辛茹苦把七个子女全部拉扯大,其中六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大儿子是残疾人,一生未能娶妻,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2000年房屋拆迁,许老太获得了一套安置房,许老太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如果自己先走了残疾儿子就无人照料,便直接把房屋的产权过户到了残疾儿子的名下。

  房子被过户到孙子名下

  不幸的是,残疾儿子今年4月份生了一场大病,5月份就去世。在其他子女的帮助下,许老太为儿子办完了丧事。为不给其他子女添麻烦,她还是选择独自一个人生活。据许老太回忆,7月中旬,孙子曹某(即老二的儿子)找到她,要她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签字盖章,说是要帮她办理大伯遗产的事情。许老太没读过书,只认识自己的名字,也看不懂纸上写的是什么内容,既然孙子这么说,就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摁了手印,并把身份证也给了孙子曹某。随后不久,曹某要许老太和他一起去房产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许老太来到房产中心,也听不懂普通话,只是按照孙子的提示在很多文件上签字摁印。

  10月中旬,许老太独自一人坐在家里,家中突然来了2个不速之客,说是要买这个房子。他们的话让许老太震惊不已,忙找到孙子曹某,当曹某告诉她,大伯的房子许老太已经赠与给他了,现在产权证上只有他曹某一人的名字,赠与还包括了大伯的其他财产。许老太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房子的产权应是她死去的儿子所有,儿子死了也是应该归她所有呀,怎么一眨眼就成为孙子的呢?曹某拿出一份协议告诉她,大伯的遗产许老太已全部赠与给了自己。许老太这才知道。孙子曹某当时要她签的竟是“无偿赠与给曹”的赠与书。

  许老太感觉很心寒,房屋给谁,她也没多在意,反正自己也没多少年可活,但孙子曹某现在怎么可以这样来欺骗她?许老太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孙子返还房屋。

  律师认为撤销赠与可能性不大

  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吴香柱律师认为,对于赠与合同,除扶贫或公证的赠与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本案,房屋产权已经过户至孙子曹某名下,因此许老太只能运用“法定撤销权”,即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吴律师解释说,依法来说,孙辈对祖辈承担赡养义务必须具有一个前提: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辈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承担赡养义务。在此案中,许老太的其他子女还在世,并且具有赡养的能力,所以孙辈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那就谈不上用“法定撤销权”撤销的问题。陈小武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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