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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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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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一瞄,就知道那人是不是小偷
派出所保安8个月抓贼19个,他说,惯犯的脸上都写着“字”呢
  11月24日凌晨1点半,玄武区营苑新寓小区。一名年轻男子不紧不慢地走着,不时低头朝停在路边的轿车车窗瞅瞅。他没有注意到,一辆电动自行车正悄悄从身后接近,车上的中年男子是红山派出所保安队长窦彦斌。两分钟后,这名男子被窦彦斌带回派出所——这是窦彦斌近几个月来抓获的第19名惯犯。进入保安队伍4年,窦彦斌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巡逻时眼睛一瞟,是不是坏人立见分晓。

  从装修工到保安队长

  窦彦斌原本是南京一家装饰工程公司的装修工,后来又当过汽修厂的铸造工,几份工作都因为单位倒闭,最后不得不下岗回家。2005年,玄武区保安公司招聘保安时,已经43岁的窦彦斌也参加了应聘。“七八十人报名,后来录用了30多个。”窦彦斌说,他因为是下岗工人,在录用时受到了一定的照顾。“政府给了我工作,我肯定要好好干。”

  窦彦斌被分到红山派出所,先在“便衣队”干了半年。“我们是新面孔,惯窃一般不认识我们。”窦彦斌说,那时他的主要任务是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蹲守,尤其是超市和网吧的门口,因为那里停放的自行车和电瓶车多,惯窃经常在这里下手。也就是在那段时间里,窦彦斌逐渐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次年,窦彦斌被任命为保安队副队长,今年又被任命为大队长。

  “我每天晚上八九点开始在辖区内巡逻,到早上五六点钟收工。”窦彦斌说,他有时骑自己的电瓶车单独行动,有时跟着警车和同事一起巡逻。“识别是不是惯犯,其实也不难。”窦彦斌先是看,“深夜凌晨时分,一般人都在家睡觉,出来活动的,我们只要看到,就会留意。”

  惯犯“脸上写着字”

  在窦彦斌眼里,惯犯一般有如下特征:东张西望,眼神游移不定;身上带着个小包,里面装的往往是作案工具;如果穿一身利索的黑衣,很可能是入室盗窃的惯犯。“不过,最主要的还是靠直觉。”对于这种直觉,窦彦斌也说不清楚,但就凭着经验和直觉,窦彦斌从来没失手过。在他的记录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今年3月4日以来亲手抓获的惯犯,一共有19人,其中有的已被判刑。

  “发现一个人不对劲后,我会先过去问问,看他应答有没有破绽。”窦彦斌讲述了几次抓惯窃的经历。最近的一次,就是本文开头所述的11月24日。那名男子被窦彦斌喊住后,说起话都有点支支吾吾。“我……我是找工作的。”“深更半夜找什么工作?”男子想溜,被窦彦斌一把抓住,并从口袋里搜出一把一字起和一部新手机。带到派出所一查,果然是当晚撬开轿车窗玻璃后偷的。并且,此人曾因撬汽车盗窃财物被判刑3年6个月,是个不折不扣的惯偷。“这些惯犯,其实脸上就像写了字,我们一眼瞄过去,心里就觉得八九不离十。”

  希望抓人越少越好

  “面对犯罪嫌疑人,会不会有危险?”记者问窦彦斌。“还好,一般不会反抗。”窦彦斌说,经盘查确定对方身份后,他会用对讲机呼叫同事支援,还没有遇到过危险的事。

  7月16日,窦彦斌在新伊汽配城巡逻时,发现4个人推着一辆助力车走在路边。“遇到推车的,我过去问时会先用电筒照下车锁,看有没有被撬过。”果然,助力车被撬的车锁暴露了四人的身份。这是窦彦斌抓获惯犯最多的一次。其中,有三人还是在校学生。

  记者注意到,窦彦斌抓获的19人中,有8个是“90后”,还有四五个人是1988年、1989年出生的。“最小的一个是14岁。”窦彦斌说,这让他感到痛心。“其实,我希望我抓的人越少越好,更不要再有未成年人。”窦彦斌说,如果能那样,社会就平安了。

  快报记者 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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