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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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一瞄,就知道那人是不是小偷
· 冒充警察 差点骗色成功
· “一拍即合”联手偷电池
· “坚持不懈”收取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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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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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 差点骗色成功
  快报讯(通讯员 陆检 记者 吴杰)一名男子在网上冒充警察, 取得了女网友的信任,然后两人开始交往。男子不仅受到款待,而且差点骗色成功。后来,女网友的弟弟想要托这个“警察”办点事,结果无意中戳穿了他的身份。近日,男子涉嫌招摇撞骗罪,已经被六合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8月底,小玲上网时,QQ上有人加她为好友。两人聊了一会,小玲得知对方名叫李星,是个警察,顿时心生好感。一方面,警察这个职业给了小玲安全感。另一方面,警察这个公务员身份,也意味着经济实力。因此,小玲表现得很积极,两人互换了电话号码,还约好见面。两天后,李星来到六合跟小玲见面。小玲见对方年纪轻轻,相貌端庄,又增加了一份好感。

  经过几个小时的相处,小玲看到了李星的警察证和手铐,因此对李星十分信任,已经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男友。之后,独居的小玲把李星带回家中,好酒好菜款待。情到深处,李星提出要与小玲发生关系,但因为小玲身体不适没有得逞。就这样,两人一下子进入热恋期,随后几天都保持联系。小玲还骄傲地告诉自己的弟弟,说交了一个朋友,是警察,是南京市某某派出所的。

  小玲的弟弟也很高兴,9月7日正好在南京市区,便自作主张到派出所找这个“姐夫”套近乎。没想到进去一问,派出所根本没有这个人。他把这个情况告诉小玲后,小玲也觉得很吃惊,马上打电话质问李星,并称要打电话报警。李星见事情败露,只好承认,自己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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