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抢走警车的王某,在被拘押期间还出手打伤室友。11月17日,常熟市人民法院终于对此人作出判决,王某将接受4年的牢狱之刑。
今年3月9日凌晨,王某和朋友李某驾车途经常熟服装城区域时,常熟市的民警驾驶警车将该车拦下依法进行检查。细心的民警们立刻在车座下发现了两把管制刀具东洋刀,便要求王某和李某前往派出所接受进一步检查。就在此时,李某竟然站到警车边上,从衣服中掏出一把“手枪”(后鉴定为仿真手枪)对准民警说:“你们不许动,再动打死你们。”
话音刚落,他就把警车驾驶座的民警拉下车,示意同伙王某与自己驾车逃跑。
当天下午,两人就被常熟市警方抓获并拘押到看守所。可王某并无悔意,在拘押期间还将同监室的一名室友暴打一顿,经鉴定这名室友已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王某和李某虽用威胁的方法劫取警车并驾车逃离,但目的是为了逃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而非出于非法占有警车的目的,故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构成妨碍公务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其中,王某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常发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