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本来是做建材生意的老板,因生意需要租下了朋友公司的一层办公楼办公。因为租下来的面积太大,还多出两个闲置的办公室,为了“物尽其用”,李某便利用这两个办公室开起了赌场。
今年年初,李某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从朋友手中租下了位于园区通园路的一家工贸公司的一层办公楼,用于建材生意经营。因为租下的楼层有两个闲置的办公室,李某便经常邀请朋友来打牌赌钱。随着来往人员不断增多,在牌面上的“进出”也越来越大,李某便开始考虑把这两个办公室“打造”成专业的赌场。李某开始向参赌人员以收取茶水钱的名义收取每桌2000元“抽头款”,并雇佣了丁某、常某等人负责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具以及香烟、茶水、伙食等。
随着李某对赌场的“精心经营”,生意越做越大,“影响力”越来越广,参与人员越来越多,从今年3月到7月,平均每天都有三桌赌局不间断地开动,逢周末还要加桌。今年7月12日,公安机关捣毁这个赌场,现场抓获李某及参赌人员20余人,查获“抽头款”人民币1.2万元、赌资人民币33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李某处查获违法所得人民币50多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覃华炜 赵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