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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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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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长获刑2年
  丹凤高中生受审猝死案宣判

  县公安局长获刑2年

  2009年11月24日晚,受陕西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商南县人民法院对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闫耀锋滥用职权、王庆保玩忽职守、赵朔等三人刑讯逼供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原丹凤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闫耀锋有期徒刑2年,以玩忽职守罪对原丹凤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庆保免予刑事处分,以刑讯逼供罪判处民警赵朔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判处民警贾严刚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对李红卫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10日,丹凤县城丹江河畔发生一起杀人案件,丹凤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闫耀锋任总指挥,纪检组长王庆保任副总指挥的案件侦破指挥部。经过侦查,于2月28日确定丹凤县中学高三学生徐梗荣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10时徐梗荣被带至丹凤县公安局,即开始连续审讯至3月8日。其间,被告人闫耀锋在专案组及指挥部召开的几次会议上,确定了将审讯人员分组轮番审讯的方案,决定对徐梗荣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不送看守所羁押,在县公安局审讯。负责审讯工作的被告人赵朔,主持制定刑讯方案,对审讯人员分工,亲自购买、安装刑讯工具,演练捆绑犯罪嫌疑人的方法。被告人贾严刚、李红卫等人在县公安局和资峪派出所的审讯过程中,为索取口供,采取不让嫌疑人休息、反背捆绑、吊、打等方式刑讯逼供。3月8日凌晨审讯人员发现徐梗荣身体状况极差、虚弱、言语含混不清。直到10时50分许,王庆保才组织人员将徐送往丹凤县医院,徐梗荣经抢救无效死亡。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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