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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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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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拆:暴力不行非暴力也不行?
  ■热点纵论

  11月22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节目“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在上海机场集团兴建机场交通枢纽工程的动迁中,上海市民潘蓉一家不满补偿过低,面对政府的铲车强拆,夫妇俩在楼上向强拆者扔汽油瓶,楼下的消防队员则向她射高压水枪,甚至有人向她扔石块,阵势如同一场大战。

  强拆不再是什么新鲜话题,激烈对抗也只因有现场视频而让人震撼,其实更暴力远甚至于此,不过多数淹没在平淡的文字报道中而缺乏冲击力。央视在报道这一事件时,切入点是暴力对抗背后的《物权法》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对抗,其实这不过是亵玩法律的文人游戏,行政法规怎么可能与上位法《物权法》进行对抗?在强拆中谈法律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没有兴趣再谈法律,谈谈对抗手段的选择问题。

  在立场上,扔燃烧瓶的潘蓉无论在法还是理上,都得到极大的同情与认可,但她的暴力行为却不应鼓励。但不是说,暴力对抗就是错的,这里不说对错,只说人类文明史上曾经出现过“非暴力主义”这一伟大思想,有了“非暴力主义”,就不能首先选择暴力,没有努力寻求过“非暴力”对抗的可能性之前,暴力是不正当的。

  那么,在强拆中采取非暴力对抗强拆可不可行?这个故事说的是不行。同样由于拆迁补偿金过低,重庆奉节六旬老人陈茂国爬上自家一棵15米高的桉树搭了个“窝棚”,在上面住了三个半月,当拆迁方最终同意再补偿22万元后,从树上下来的他已是一副标准“野人”相,头发长得像一团野草,衣服破旧不堪,这都让人联想起伟大的非暴力主义者甘地。事实上,陈茂国老人是迄今为止公开报道中唯一最严谨执行“非暴力主义”的人——对抗中既不伤害他人,也不伤害自己——可这个中国最忠实的“非暴力主义”践行者一从树上下来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奉节县办公室主任曾当众作出“下树后肯定不会抓他”的承诺也成了公然欺骗。

  面对于法于理都不通的强拆,暴力反抗不行,非暴力反抗也不行,到底要民众怎么做,什么样的结果,才是大家都能在妥协中满意的?这个民族中的智者又是给他们设计一条什么样的路走?当陈茂国爬上树做了三个月的“鸟人”也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又拿什么去谴责潘蓉扔燃烧瓶的暴力!(范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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