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司机一人摹仿七名领导的签字,连续3年虚假报销。《生活无锡》昨天从南长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这起职务侵占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罗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罗某原是江苏某钢铁集团公司小车司机,2006年至2009年5月,利用其为公司办公室采购部分招待用品、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的职务便利,摹仿公司财务主管、办公室主任等七人的签名,私刻报销专用章,伪造公司财务报销凭证91份,进行虚假费用报销,侵吞了公司资金45万余元。
当被问及为什么会动起侵占公司资金的脑筋时,罗某说“办公室让我自己拿报销凭证去报销,而财务部门只看凭证上的领导签字和报销印章就可以报销了。报销之后财务也不会和办公室去核对,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领导也不会去核查凭证签字,也不清楚一共报销了多少钱。我就钻了这个审查不严的空子。”平时没事的时候,罗某就练习模仿,直到自己感觉领导的签字模仿得差不多像了,就开始造假了。今年5月14日,当罗某再次伪造报销凭证到财务部门报销时被公司有关部门发现,犯罪事实才败露。
法官提醒称,本案中,罗某的造假手法并不高超,报销的发票相当部分是买来的假发票。而且每次虚假报销的间隔时间较短,金额每次都上千元,却没有引起财务人员的注意。如今,部分单位对财务审查不够严格,无形中为某些人造假进行职务侵占提供了可趁之机。短短一两年敛财数十万元的案件屡见不鲜。提醒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把关,加大审核力度。朱纯 沈小峰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