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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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舆论监督,卫生部有什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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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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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舆论监督,卫生部有什么遗憾?
  ■第三只眼

  在这场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不仅“希望大家理解、关心医学生的实践”,还谈到了媒体对北大医院治死人一事的报道,毛群安的结论是,对央视的报道感到“很遗憾”。

  为什么遗憾呢?按照毛群安的说法,是因为央视此前一直和卫生部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但对北大医院治死人一事的报道,却证明双方还存在沟通不到位的地方。毛群安进而说:“我希望大家在以后重点选题策划方面可以和我们进行沟通,避免出现这样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很明显,央视的报道被毛群安认为是“错误”的,至于原因嘛,是因为报道之前没能先与卫生部沟通,统一口径。听完毛群安的一席话,我马上有了这样的感觉:原来记者的报道是要“被允许”的,否则就是“错误”,至于板上钉钉的医学生非法行医致患者死亡,却似乎是可以完全忽视的事。这样的口气,跟前几天河南省公安厅回应“小姐裸照”案时说“照片是记者擅自发到网上的”,很有几分相似。媒体监督需要“被允许”,不能给监督对象“添麻烦”,这正是毛群安一番表态中隐含的逻辑。身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却连媒体的功能和与被监督对象之间的关系都没搞清楚,真是很可悲。

  北大医院让医学生非法行医致患者死亡,央视记者采访报道此事,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身为北大医院最高主管部门的卫生部,应该感谢央视的报道揭开了医学生非法行医的黑幕,并指出了卫生行政管理中的漏洞,“你监督,我改善管理、惩治责任人”,这才是卫生部应有的态度。毛群安口口声声说“遗憾”,遗憾什么呢?难道是遗憾没能早点把央视的报道压下来?

  媒体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它是独立于司法权、行政权、立法权之外的监督力量,它始终睁大眼睛,帮人们照亮着这个社会的黑暗角落。对媒体监督抱有怎样的态度,对揭黑报道是闻过则喜还是“充满遗憾”,是一个事关权力品质的问题。毛群安先生的“遗憾论”,恰恰是最大的遗憾。(冬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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