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亿元投资还治不好“三河三湖”水污染
36.53亿被
少征挪用截留
审计署28日发布今年第13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辽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结果。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历经6年时间,投入近千亿元资金,涉及8000多个项目,“三河三湖”虽经治理目前整体水质仍然较差。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政策措施不够完善、部分水污染防治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等是重要原因。
涉及挪用和虚报多领的水污染防治资金有5.15亿元。其中,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4.03亿元,通过虚报项目和虚报投资完成额等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1.12亿元。
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更是高达36.53亿元。其中,应征未征、单位欠缴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21.43亿元,挪用、截留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15.10亿元。
一方面,大量水污染防治资产闲置,另一方面,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却没有达到设计要求。审计发现,涉及水污染防治项目资产闲置的问题金额高达8.06亿元,有206座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将环保审批作为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但审计发现,目前法律、行政法规仅对经营危险废物、设置拆船厂以及设立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有此要求,其他绝大多数行业,包括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都未列入。新华社记者 张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