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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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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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噪音侵扰9年 反倒成被告
物业:业主不能以噪音为由拖欠6年物业费
  家住标营28号的李兰(化名)被噪音侵扰了9年,更令她憋屈的是自己还被推上了被告席!原来,物业公司认为,噪音不该是李兰拖欠6年物业费的理由。目前,李兰一审败诉,已上诉到市中院。在这起官司尘埃落定前,昨天,瑞金路街道标营社区启动了“六方联席会”,搭建了一个平台让双方开诚布公进行了一次沟通。社区主任何巳花希望双方能在协商中,把矛盾化解。

  业主

  不还我安宁,就不交物业费

  2001年,李兰一家入住标营28号2幢某室。对这里的居住环境,她十分不满。

  李兰介绍,最令她无法容忍的是,经常有重型卡车不分时段驶入小区装货、卸货,钢管砸得“哐当”响。“我的小孙子听到,捂着耳朵喊害怕。我儿子因为休息不好,影响了工作。”李兰说,他们全家人都被噪音搅得很心烦,她的体重更是直线下降。此外,小区路面也被碾轧得坑坑洼洼。

  李兰翻开了一个笔记本,上面是她从2008年底向物业、环保、南京各大媒体反映情况的记录,并感叹:“维权太难了,投诉无门。”

  更令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多次向各个部门反映小区噪音扰民、居住环境差的问题,希望“罢免”物业公司时,物业公司将她一家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补交6年物业费!

  “我家不缺钱!不交钱是有原因的!”李兰说,还她安宁,她肯定会按规定交纳物业费。

  物业

  不能以噪音为由拒交物业费

  对李兰提出的噪音问题,物业公司的耿经理表示有“历史原因”,物业实在没办法解决。原来,标营28号是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的集资房。该院副总经理马广玲向记者提供了一份1995年该院向南京市建委打的《关于申请减免基础设施开发费的报告》,上面清楚写明,该处是单位自建的职工宿舍楼,一共7层,其中1~2层是仓库,3~7层为宿舍。

  “这里原来是平房,单位为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在办公区(单位仓库)建了宿舍楼,现在不能因为居民搬进来,就要把仓库挤出去。”马广玲说,当时职工买房纯属自愿,大家选了这里的房子,也就是认同这个仓库的存在。如今,公司并没有计划把仓库搬走。居民如有意见,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公司愿意接受法院裁决。

  李兰表示,她暂时不想走法律程序。同时,她坚决表态,若想让她交物业费,前提条件只有一个:还她安宁。物业公司则表示,李兰家以此拒交物业费行不通。

  协调

  业主有问题可以提,物业费该交还是要交

  目前,李家一审败诉,并上诉到市中院。

  “有一些矛盾,上法院解决未必是最好的办法。”上个月,标营社区启动了“六方联席会”,昨天社区主任何巳花便邀请了瑞金路街道相关领导、警务室、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及李兰“六方”一起,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得到重视了!”李兰表示很欣慰。此外,她也理解企业难处,没有坚持要企业把仓库搬出去。

  对此,街道陈主任向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提了3点要求,希望该单位从长远考虑,还是将仓库搬走。在该单位暂时不能将仓库搬走的情况下,必须考虑群众合理诉求,要工人卸货装货时,声音轻一点。此外,要限定车辆进出小区的时间。此外,陈主任希望物业公司配合,一起将仓库卫生搞好,并维护好仓库周边环境,路面坑洼要及时修补。

  对此,李兰表示“不能全部接受”。

  社区主任何巳花说,李兰有要求可以提,社区一定会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但是,该交的物业费还是要交。快报记者 钟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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