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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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能卖的经适房他卖给了两家 两个购房人这下都被他害苦了
· 为捡小便宜差点丢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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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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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捡小便宜差点丢了房产
老人被骗后状告亲戚拿回房产
  老人因轻信亲戚的花言巧语,将唯一的住房过户给他人,还打了48万元的收条,实际上分文没有拿到。在对方翻脸不认账之后,老人将其告上法院,最终秦淮法院老年法庭依法判处买卖合同无效,帮老人拿回了房产。

  杨林强老人是南京人,去年年初,亲戚陈海说自己欠了吴华一笔钱,想用老人的房子抵押贷款,还清欠账。陈海保证自己会慢慢偿还贷款,并许诺给老人好处。由于陈海曾用老人女儿的房子贷过一笔款应急,后来陈海按时还清了贷款,并支付了一笔钱表示感谢,这次他再张口,老人没有怀疑。几天后,陈海又找到老人,说吴华认为老人年龄较大,不容易从银行贷到款,不如将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吴华,再以吴华的名义去贷款。老人虽然隐隐感觉不对劲,但还是答应了。

  后来,在陈海的一手操办下,老人与吴华签订了房产买卖契约,同时进行了房产过户,杨林强老人和老伴在收条“今收到吴华购秦淮区武定门某幢某室房款计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上签了字。可实际上,他们没有收到一分钱,只是由陈海给老人打了一张“48万元整”的借条。

  在一切手续都办妥之后,老人一直心有不安。“现在这套房子是别人的名字,还有那张收条,到时候对方不承认怎么办?”老人和几个相熟的邻居一说,大家纷纷让他小心房子被骗走。但老人不好意思开口要房,毕竟自己是同意了的,现在反悔,怎么和亲戚交待?

  老人在心事重重中过了一年。今年年初,他决定向吴华要回房子,没想到对方称产权证在自己手上,谁也要不走。老人慌了,将吴华、陈海一并告上了法院。他起诉称,吴华与陈海假借房产抵押贷款,欺诈他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令吴华返还房产。

  法庭上,吴华辩称,他与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请法院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但在法院调查中,陈海承认自己因为欠吴华钱,与吴华协商,以买卖形式抵押杨林强房产办理贷款来偿还债务,现在房屋贷款是由自己还。

  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调查,敏锐地认识到,该案的实质是他人利用老人贪小利,易轻信人的弱点,以房屋买卖形式套取银行贷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依法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案上诉到二审法院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杨林强老人和他的邻居们纷纷称赞老年法庭为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并给老年法庭送去了锦旗。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庆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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