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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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钓鱼再调查”必须与初步结果绝缘
· 钓鱼执法猛于虎
· 执法者涉嫌诈骗
· “老子查儿子”惯例应该从此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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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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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猛于虎
  人们对“钓鱼执法”的质疑与不满,已经触及到政府形象,威胁到社会道德的培养。人们期待的,不仅是个案的处理,更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一执法手段本身彻底调查,公正公开处理,及时公布结果,使其对整个社会心理的破坏力降到最低。

  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对此先是失语,后是逃避、推诿。它使人们担心:百姓对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难道只有通过“开胸验肺”“自断手指”,才能引起“高度重视”吗?

  作为一个现代的、法治的、民本的政府,及时回应公众质疑,并从质疑中查找工作漏洞和缺陷,往小里说,是其自身义务和工作制度;往大里说,是一种维护和加强政府形象建设的重要方式。更重要的是,如果对一些非法行为——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非法行为,以一种不痛不痒、置若罔闻的态度,任其滋生泛滥,长此以往,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社会的公德意识都将大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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