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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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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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长会议”的标本分析
  ■公民发言

  南京城管队员赵阳举报“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为非法组织一事有了新进展:该会议官网发布公告承认“个别活动不够规范”,并公开在其网站上致歉,还表示将停止一些不规范行为。

  (10月19日《新京报》)

  “城管局长会议”是非营利组织失灵的标本。失灵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其是否登记,而在于其公益性不足,已经发展成一种排他性极强、只为特殊群体服务的组织。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质疑其合法性,并不仅仅是从形式上,而是从实质上的质疑,因为“城管局长会议”丢掉了多元社会中的责任原则。

  非营利组织应该与政府有着明确的界线,但并不是说官员不可以参加非营利组织,而是非营利组织应该以公益性作为其存在的前提,这才是其实质合法的所在。一旦公益性丧失,这个组织就从根本上丧失了存在的价值。

  我们关注“城管局长会议”的命运,因为我们相信:即使由官员组成非营利组织,也有其独特的价值,但我们在理性看待不同主体组成的非营利组织时,也要求其恪守公益立场,应该更多地思考社会整体利益。(邹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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