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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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有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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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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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集体讨薪就该有保障金
  ■公民发言

  广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建议:由财政出钱,设立专门解决工人欠薪问题的劳动争议保障基金,以保障劳动债权的支付。基金的使用条件限定为用人单位经营困难无力发放工资或长期拖欠工资、用人单位负责人逃逸、工人集体讨薪等情形。

  (10月14日《新快报》)

  近年来,集体讨薪日益增多,其中不少转变为严重的治安案件,造成多方利益受损。金融危机后,一些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倒闭破产,劳资纠纷明显增多。广州中院副院长就指出,去年劳动争议案同比增长83.6%,今年上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新收劳动争议案同比又增88.9%。这样的背景下,集体讨薪事件必然会更加常见。

  众所周知,在强大的资方面前,劳方显得十分弱小。他们缺乏法律知识和顺畅的维权渠道,更要命的是,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能有一份工作已经相当满意,哪里还敢与老板讨价还价。除非资方卷款潜逃或倒闭关门,他们才不得不采取极端的方式集体讨薪。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法院及时判决,劳动者依然是讨薪无门。解决这一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广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的建议无疑是在总结了大量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好办法。这种办法,好比建立了一个疏散各类矛盾的专门通道,让处于弱势的工人有了制度上的依靠,避免了他们乱碰乱撞却维权无门的窘境。

  水管堵了,早晚要爆裂,并引发灾难。而疏通管道,是问题解决的前提。广州拟设立保障基金解决集体讨薪问题,应该尽快进入实践层面,为其他地方解决类似问题提供更多的经验。(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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