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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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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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也“立等可取”了
只在大光路试点,而且有条件限制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从今天起,一些市民在大光路房产交易登记分中心办理商品房产权证时,可“当场交件、当场取证” ,时间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1小时左右。不过,南京市房产局表示,这一业务目前并未全面推行,大光路分中心“立等可取”也有一定限制条件。

  “这个立等可取的办证业务,国庆节后在大光路分中心正式试点。”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该业务的操作程序从9月24日就开始在大光路有选择性地试点了,之前已有39户购房人“立等”取走了房产证。该负责人强调说,现在也并不是所有的商品房办证都“立等可取”,因为这项业务有其局限性,登记的商品房必须是“竣工交付后开发企业已办理初始登记、且商品房销售合同经由网上登记备案的房源”,并不是在南京全面铺开的一项业务,华侨路、中央门的分中心就没有开展此项业务的试点工作。

  不过,房产局人士也表示,房产证的“立等可取”业务将是今后的一个办证方向,下一步将在开发商品房办证立等可取专用软件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调整相关工作流程,在试点的经验积累上,全面实现商品房办证立等可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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