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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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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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张的哥丢了南京的脸
  拾到钱包开车就溜

  这位张的哥丢了南京的脸

  快报讯(记者 王觅)“作为服务窗口行业从业人员,捡到钱包还打算私吞,实在不应该。”前晚10点左右,出租车司机张某在浦口宁六公交车站送完客后,捡到市民遗失的一只黑色钱包。然而,在众目睽睽下,出租车司机心中的“天平”还是倾向了金钱的一端,令不少市民咋舌。

  前晚,的哥张某带客来到浦口宁六公交车站,乘客下车走得比较急,车门没有关严实,就匆匆离开,的哥张某只好自己下车重新关门,而就在这时,车旁边地上躺着的一只黑色钱包,引起了张某的注意。张某事后表示,当时他在现场就打开钱包看了一下,里面有600多元现金,还有各种证件。

  这一幕,正巧被附近等车的市民看在眼里。“本以为他会问问周围人有没有人丢钱包。”一位目击市民说,想不到出租车司机“白了我们一眼,拿着钱包坐进驾驶室,开车就走了,搞得这个钱包像是他自己掉的一样。”担心一会失主会找来,有心市民悄悄记下了张某的出租车车牌号。

  果然,一会工夫,一名男子一边翻口袋,一边四下查看,回到了公交车站。热心市民一询问,才知道原来这位赵先生是失主,于是将张某的出租车车牌号提供给了他。

  一听钱包已被人捡走,赵先生立刻报警。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帮助赵先生咨询出租车公司,是否有司机向公司反映捡到了钱包。然而出租车公司表示没有,但通过核实车牌,确认张某是他们公司的员工。

  半个小时后,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带着张某来到现场。面对几方质问,张某一脸尴尬地称,因为做生意一直没停下,才没有及时上交钱包。赵先生表示,他和另外三位朋友都来自湖北,这次来南京办事。“本来对南京的哥印象挺好,可临走前却打破了这个印象。”由于耽误了赶车,赵先生提出要求张某赔偿600元,其中400元用于四个人的误车费,另外200元用于酬谢帮助他追回钱包的热心市民。经过民警协调,张某最终同意赔偿赵先生500元。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还将对张某作出相应处罚,以杜绝类似不光彩的情况再次发生。(刘先生报料奖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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