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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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节”是个莫名其妙的玩笑
· 诱导执法让我们不敢相信陌生人
· 城管当“准公务员”值得尝试
· 出租车拒载醉酒者有何不可?
· 设立提示牌恰是警方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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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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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提示牌恰是警方逃避责任
  “请不要搭理陌生人问话,谨防上当受骗。”这句话,如果出现在小学校规里,我是赞成的。但如果这句话出现在警方的提示牌里,而且提示的对象又是成年人时,我就无法理解了。在新闻的跟帖里,众网友大多觉得这一提醒过于荒唐,不仅为屡屡出现的“陌生人骗局”感到悲哀,也认为,这样的提醒“太丢人”,应该“赶紧拆了”。

  “搭理陌生人”导致的上当受骗,才导致参与调查者的多数理解,同时,也是警方选择一劳永逸解决之道的原因——都不和陌生人说话了,“陌生人”骗局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却岂不知,这样等于把好人和坏人一律拒之门外了。

  前天,韩寒公布了一个上海司机的投诉邮件。大意是,上海一个区交通执法的“钩子”,装病扮弱,上了一个车,被拉到目的地时,司机却被一帮子“制服”一举拿下——以黑车罚款论处。而前不久,上海就出现一“黑出租车”司机刺死“钩子”的事件。同是执法,一个扮作“陌生人”,一个污蔑“陌生人”,说来说去,不过都是把“陌生人”当做骗人的手段而已,至于自己的执法责任,却被遗忘。效果是有了,但执法的正义有了吗?是否冤枉了好人?却并不在考虑之中。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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