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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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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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不能让人买得起住不起
  ■今日视点

  菜价高、水电费贵、出行不便……高昂的生活成本正成为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户主在月供、月租之外不能承受之重,这也是部分家庭试图出租转租的潜在诱因。

  (《广州日报》9月14日)

  这不是广州一地独有的现象。同一天,《新安晚报》报道,合肥首个经适房项目就因为入住率不足四成,导致物业费难收,物业公司决定不再续约。原因如出一辙,位置偏僻,生活成本高。而放眼全国,近年来经适房遭弃购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某种意义上说,经适房与中低收入群体的命运类似,都在经历着一个日益边缘化的过程。

  对于政府来说,保障房似乎非常简单,“居者有其屋”就算完成了任务,但对业主来说,这个问题却复杂得多。经适房确实要比商品房便宜,但它现在更像是一种福利,购买者没有选择权,因而他们在购买经适房的同时,也可能透支了生活成本。倘若这种透支某种程度上已经冲抵了经适房价格优势的话,那么经适房的意义无疑将大打折扣。

  保障性住房项目大多选在城市外围或城郊接合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配套设施落后。这是由保障性住房的现行政策决定的。譬如经适房,政府出土地,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由开发商建造。对政府来说,土地财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然无意拿出较好的地段来建经适房。

  保障性住房到底应该保障啥?套用一句俗话,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保障性住房需要保障的不仅是一套住房,还得保障中低收入者基本的生活需求,保障他们的生活成本不因一套住房而大幅度提高,这才是“保障”的应有之义。可参照的例子是香港,香港市民有一半以上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屋解决了住房问题,并且这些公屋的配套设施甚至好过了私人物业。

  相比之下,我们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却像一锤子买卖,更多考虑的是为政绩和指标服务,而缺少相应的民生考量。事实上,这些年来,各地政府投入到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并不少,之所以效果欠佳,很大一部分问题出于政策不够科学和规范,责任不清,监督不力。现在到了该反思和改变的时候。关于保障房的配套设施问题,理应有一个整体规划,诸如交通等公共服务方面是不是还应该有相关的政策倾斜?应该认识到,政府出钱出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倘到头来民众满是抱怨,这决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房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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