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人保部赶制绩效工资改革细则
· 北京国庆夜景照明试亮灯
· 两年查办商业贿赂万余人
· 陈水扁已上诉“高院”
· 国人死因
中风居首
· 2600万重建资金使用不严格
· “甲骨文考生”上大学了
· 江西大旱
· “巨爵”来袭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9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陈水扁已上诉“高院”
  认真翻阅判决书寻找司法漏洞

  陈水扁未当庭获释,台北法院裁定的延押效力仍在,延押期限至9月25日止。而陈水扁上诉期限至9月22日止,“高院”最慢在9月22日会收到扁上诉,届时将立即分案,并开庭决定是否续押陈水扁。

  昨天上午,陈水扁办公室主任刘导前往探视陈水扁,陈水扁说已依法提出上诉,将来是否在二审法庭内替自己辩护,要看“高院”对于分案程序,是否公正、公开、透明。陈水扁说,如果未来再发生程序不公平,他一样会放弃辩护以示抗议。

  实际上陈水扁和郑文龙在一审判决之前,就其应诉策略定位为“放弃一审,决战二审”。紧紧抓住所谓“换法官”、“延押”等“司法瑕疪”,意图以推翻一审的程序正义来否定法院一审判决的实体正义。

  因此,陈水扁采取拒绝到法庭聆听审判的做法,就是表达对一审法官“不信任”之意。意图在二审更换法官,尢其是寄望能换上“偏绿”的法官之后,能有奇迹出现。

  陈水扁在接到判决书后,几天来认真翻阅,希望能从中找出司法漏洞。“扁案”二审判决,将会遇到激烈的讼诉攻防战。因为陈水扁本身就是大律师出身,虽然其主要业务是海商法,但亦曾涉足刑事案件,刑事诉讼经验应是相当丰富。

  另据报道,民进党昨天表示,廉政委员会在扁案爆发之初,即对陈水扁做出一审判决有罪等同除名的决议,因此,9月11日一审宣判之日起,党纪已生效,没必要再开一次开除处分会议。

  据《东南快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